药品名称: 坤智诚
通  用  名: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规       格: 25mg*30片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价       格: 39.50元/盒
会  员  价: 38.00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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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商品名/商标】坤智诚

【规格】25mg*30片

【主要成份】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适应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

【用法用量】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一、漏服剂量:如果漏服一剂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18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18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患者在服用后1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后超过1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二、特殊人群:1.老年人: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2.肾功能损害:对于肌酐清除率(CrCI)估计值≧15mL/min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并且体重至少为35kg)或CrCk<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参见[药理毒理])。对于CrCI<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参见[药理毒理])。3.肝功能损害: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参见[注意事项]和参见[药理毒理])。4.儿童人群: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书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不良反应】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急性肾损伤、急性肾小管坏死、近端肾小管病、范可尼综合征。上市后经验:在批准后使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或者其他含有丙酚替诺福韦的药品期间发现了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在不确定规模的人群中自愿报告的,尚不能准确估计其发生率并确定与药品的明确因果关系。海外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对照3期研究中的汇总安全性数据,研究中866名HBV感染患者以双盲方式接受丙酚替诺福韦25mg每日一次治疗至第96周(盲态研究药物暴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04周)。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2%)、恶心(6%)和疲劳(6%)。第96周后,患者继续接受其原始盲态治疗或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在双盲期第96周至第120周,在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亚组中未发现本品的其他不良反应(参见【药理毒理】)。不良反应总结表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已发现了以下药品不良反应(表1)。下文基于海外研究第96周分析按身体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界定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或极罕见(<1/10,000)。表1:海外受试者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发现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频率。不良反应胃肠道疾病常见: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胀、肠胃胀气全身性疾病与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劳神经系统疾病非常海外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对照3期研究中的汇总安全性数据,研究中866名HBV感染患者以双盲方式接受丙酚替诺福韦25mg每日一次治疗至第96周(盲态研究药物暴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04周)。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2%)、恶心(6%)和疲劳(6%)。第96周后,患者继续接受其原始盲态治疗或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在双盲期第96周至第120周,在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亚组中未发现本品的其他不良反应(参见【药理毒理】)。不良反应总结表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已发现了以下药品不良反应(表1)。下文基于海外研究第96周分析按身体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界定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或极罕见(<1/10,000)。表1:海外受试者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发现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频率。不良反应胃肠道疾病常见: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胀、肠胃胀气全身性疾病与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劳神经系统疾病非常常见:头痛常见:头晕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 皮疹、瘙痒症肝胆疾病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关节痛中国大陆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中国大陆患者的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3期研究(研究中227名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了25mg每日一次丙酚替诺福韦治疗)中至第96周分析的安全性数据。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丙酚替诺福韦的安全性特征与在海外2项3期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一致。中国大陆患者均未因不良事件停止丙酚替诺福韦治疗。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药品批准后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十分重要。如此可持续监测使用该药品的效益/风险平衡。在中国,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通过国家报告系统报告任何疑似不良反应。常见:头痛常见:头晕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 皮疹、瘙痒症肝胆疾病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关节痛中国大陆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中国大陆患者的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3期研究(研究中227名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了25mg每日一次丙酚替诺福韦治疗)中至第96周分析的安全性数据。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丙酚替诺福韦的安全性特征与在海外2项3期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一致。中国大陆患者均未因不良事件停止丙酚替诺福韦治疗。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药品批准后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十分重要。如此可持续监测使用该药品的效益/风险平衡。在中国,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通过国家报告系统报告任何疑似不良反应。

【禁忌】对活性成分或以下所列任一赋形剂过敏:α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和氧化铁黄。

【注意事项】1、肝炎恶化停止治疗后突发警告:已有报告指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的患者出现了肝炎急性加重的情况(通常与血浆中HBVDNA水平升高相关)。大部分病例属于自限型,但严重加重的情况(包括致命性结局)可能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之后出现。应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至少6个月内,通过临床和实验室随访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合适,可能需要恢复乙型肝炎治疗。在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患者中,不建议停止治疗,因为治疗后肝炎加重可能导致肝功能失代偿。在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中,肝病突发尤其严重,有时甚至致命。治疗期间突发慢性乙型肝炎自发性加重相对较为常见,特点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短暂增加。开始抗病毒治疗后,一些患者的血清ALT可能有所增加。在代偿性肝病患者中,此类血清ALT增加通常不伴有血清胆红素浓度增加或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患者在肝炎恶化后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在治疗期间加以严密监测。2、HBV传播必须告知患者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不能预防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方式传播HBV的风险。必须继续采取适当预防措施。3、失代偿性肝病患者对于患有失代偿性肝病以及ChildPughTurcotte(CPT)评分>9(即C级)的HBV感染患者,尚无本品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数据。这些患者出现严重肝脏或肾脏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严密监测此患者人群的肝胆和肾脏各项指标和参数(参见【药理毒理】)。4、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脂肪性肝肿大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包括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其他替诺福韦前体药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脂肪性肝肿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本品治疗。5、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在CrCl≥15mL/min但<30mL/min的患者以及CrCl<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每日一次本品的使用是基于极为有限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和建模与模拟而确定。尚无使用本品治疗CrCl<30mL/min的HBV感染患者的安全性数据。不推荐本品用于CrCl<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6、肾毒性无法排除丙酚替诺福韦给药导致长期暴露于低水平替诺福韦而引起肾毒性的潜在风险(请参见【药理毒理】)。7、合并感染HBV和丙型肝炎或丁型肝炎病毒的患者尚无关于本品在合并感染丙型肝炎或丁型肝炎病毒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的数据。应遵循关于丙型肝炎治疗的联合用药指南(参见【药物相互作用】)。8、乙型肝炎和HIV合并感染由于存在出现HIV耐药性的风险,不建议将本品用于HIV-1感染的治疗。尚未确定本品在合并感染HIV-1和HBV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为所有HBV感染患者进行HIV抗体检测,如果为阳性,应使用为合并感染HIV-1的患者推荐的相应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方案。9、与其他药品合用本品不应与含丙酚替诺福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阿德福韦酯的产品合用。10、乳糖不耐受本品含有α乳糖。因此,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此药品。11、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或影响可忽略。应该告知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已有头晕报告。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妊娠:尚无孕妇使用丙酚替诺福韦的数据或此类数据非常有限(不足300例妊娠结局)。不过,大量关子孕妇的数据(超过1000例暴露结局)表明未出现与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相关的畸形或胎儿新生儿毒性。关于生殖毒性,动物研究未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如有必要,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二、哺乳:尚不清楚丙酚替诺福韦是否会分泌到人乳汁中。但是,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替诺福韦可分泌至乳汁中。关于替诺福韦在新生儿婴儿中的影响的信息不充分。不能排除对哺乳期儿童的风险。因此,哺乳期间不应使用。三、生育力:尚无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影响人类生育力的相关数据。动物研究未表明丙酚替诺福韦会对生育力产生有害影响。
【老年患者用药】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贮藏】30°C以下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590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115号


核心定位:TAF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的升级版。大量研究证实,TAF在抑制病毒方面与TDF效果相当,但对肾脏功能和骨骼密度的安全性更高,所以现在通常作为一线推荐。 安全性与适用人群:这款药的优势在于耐药率低,且经过肾脏代谢少,尤其适合年龄较大、有肾脏损伤风险或有骨质疏松风险的患者长期使用。 服用建议:通常随餐服用吸收效果较好。如果之前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平稳换药或维持原方案。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商品名/商标】坤智诚

【规格】25mg*30片

【主要成份】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适应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

【用法用量】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一、漏服剂量:如果漏服一剂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18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18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患者在服用后1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后超过1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二、特殊人群:1.老年人: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2.肾功能损害:对于肌酐清除率(CrCI)估计值≧15mL/min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并且体重至少为35kg)或CrCk<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参见[药理毒理])。对于CrCI<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参见[药理毒理])。3.肝功能损害: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参见[注意事项]和参见[药理毒理])。4.儿童人群: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书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不良反应】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急性肾损伤、急性肾小管坏死、近端肾小管病、范可尼综合征。上市后经验:在批准后使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或者其他含有丙酚替诺福韦的药品期间发现了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在不确定规模的人群中自愿报告的,尚不能准确估计其发生率并确定与药品的明确因果关系。海外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对照3期研究中的汇总安全性数据,研究中866名HBV感染患者以双盲方式接受丙酚替诺福韦25mg每日一次治疗至第96周(盲态研究药物暴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04周)。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2%)、恶心(6%)和疲劳(6%)。第96周后,患者继续接受其原始盲态治疗或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在双盲期第96周至第120周,在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亚组中未发现本品的其他不良反应(参见【药理毒理】)。不良反应总结表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已发现了以下药品不良反应(表1)。下文基于海外研究第96周分析按身体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界定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或极罕见(<1/10,000)。表1:海外受试者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发现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频率。不良反应胃肠道疾病常见: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胀、肠胃胀气全身性疾病与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劳神经系统疾病非常海外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对照3期研究中的汇总安全性数据,研究中866名HBV感染患者以双盲方式接受丙酚替诺福韦25mg每日一次治疗至第96周(盲态研究药物暴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04周)。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2%)、恶心(6%)和疲劳(6%)。第96周后,患者继续接受其原始盲态治疗或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在双盲期第96周至第120周,在接受开放标签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亚组中未发现本品的其他不良反应(参见【药理毒理】)。不良反应总结表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已发现了以下药品不良反应(表1)。下文基于海外研究第96周分析按身体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界定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或极罕见(<1/10,000)。表1:海外受试者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时发现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频率。不良反应胃肠道疾病常见: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胀、肠胃胀气全身性疾病与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劳神经系统疾病非常常见:头痛常见:头晕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 皮疹、瘙痒症肝胆疾病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关节痛中国大陆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中国大陆患者的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3期研究(研究中227名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了25mg每日一次丙酚替诺福韦治疗)中至第96周分析的安全性数据。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丙酚替诺福韦的安全性特征与在海外2项3期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一致。中国大陆患者均未因不良事件停止丙酚替诺福韦治疗。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药品批准后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十分重要。如此可持续监测使用该药品的效益/风险平衡。在中国,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通过国家报告系统报告任何疑似不良反应。常见:头痛常见:头晕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 皮疹、瘙痒症肝胆疾病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关节痛中国大陆患者的安全性特征总结中国大陆患者的不良反应评估基于2项3期研究(研究中227名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了25mg每日一次丙酚替诺福韦治疗)中至第96周分析的安全性数据。中国大陆HBV感染患者接受丙酚替诺福韦的安全性特征与在海外2项3期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一致。中国大陆患者均未因不良事件停止丙酚替诺福韦治疗。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药品批准后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十分重要。如此可持续监测使用该药品的效益/风险平衡。在中国,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通过国家报告系统报告任何疑似不良反应。

【禁忌】对活性成分或以下所列任一赋形剂过敏:α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和氧化铁黄。

【注意事项】1、肝炎恶化停止治疗后突发警告:已有报告指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的患者出现了肝炎急性加重的情况(通常与血浆中HBVDNA水平升高相关)。大部分病例属于自限型,但严重加重的情况(包括致命性结局)可能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之后出现。应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至少6个月内,通过临床和实验室随访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合适,可能需要恢复乙型肝炎治疗。在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患者中,不建议停止治疗,因为治疗后肝炎加重可能导致肝功能失代偿。在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中,肝病突发尤其严重,有时甚至致命。治疗期间突发慢性乙型肝炎自发性加重相对较为常见,特点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短暂增加。开始抗病毒治疗后,一些患者的血清ALT可能有所增加。在代偿性肝病患者中,此类血清ALT增加通常不伴有血清胆红素浓度增加或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患者在肝炎恶化后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在治疗期间加以严密监测。2、HBV传播必须告知患者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不能预防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方式传播HBV的风险。必须继续采取适当预防措施。3、失代偿性肝病患者对于患有失代偿性肝病以及ChildPughTurcotte(CPT)评分>9(即C级)的HBV感染患者,尚无本品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数据。这些患者出现严重肝脏或肾脏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严密监测此患者人群的肝胆和肾脏各项指标和参数(参见【药理毒理】)。4、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脂肪性肝肿大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包括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其他替诺福韦前体药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脂肪性肝肿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本品治疗。5、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在CrCl≥15mL/min但<30mL/min的患者以及CrCl<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每日一次本品的使用是基于极为有限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和建模与模拟而确定。尚无使用本品治疗CrCl<30mL/min的HBV感染患者的安全性数据。不推荐本品用于CrCl<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6、肾毒性无法排除丙酚替诺福韦给药导致长期暴露于低水平替诺福韦而引起肾毒性的潜在风险(请参见【药理毒理】)。7、合并感染HBV和丙型肝炎或丁型肝炎病毒的患者尚无关于本品在合并感染丙型肝炎或丁型肝炎病毒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的数据。应遵循关于丙型肝炎治疗的联合用药指南(参见【药物相互作用】)。8、乙型肝炎和HIV合并感染由于存在出现HIV耐药性的风险,不建议将本品用于HIV-1感染的治疗。尚未确定本品在合并感染HIV-1和HBV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为所有HBV感染患者进行HIV抗体检测,如果为阳性,应使用为合并感染HIV-1的患者推荐的相应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方案。9、与其他药品合用本品不应与含丙酚替诺福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阿德福韦酯的产品合用。10、乳糖不耐受本品含有α乳糖。因此,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此药品。11、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或影响可忽略。应该告知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已有头晕报告。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妊娠:尚无孕妇使用丙酚替诺福韦的数据或此类数据非常有限(不足300例妊娠结局)。不过,大量关子孕妇的数据(超过1000例暴露结局)表明未出现与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相关的畸形或胎儿新生儿毒性。关于生殖毒性,动物研究未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如有必要,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二、哺乳:尚不清楚丙酚替诺福韦是否会分泌到人乳汁中。但是,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替诺福韦可分泌至乳汁中。关于替诺福韦在新生儿婴儿中的影响的信息不充分。不能排除对哺乳期儿童的风险。因此,哺乳期间不应使用。三、生育力:尚无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影响人类生育力的相关数据。动物研究未表明丙酚替诺福韦会对生育力产生有害影响。
【老年患者用药】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贮藏】30°C以下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590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115号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商品名/商标】赛倍畅
【规格】6000AⅩaIU 0.6ml:60mg*10支
【主要成份】主要成分为低分子肝素钠(依诺肝素钠)。
【性状】赛倍畅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治疗已形成的静脉血栓;预防血液透析时体外循环中血栓的形成;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和非Q波心梗。
【用法用量】为预防及治疗目的而使用低分子肝素时应采用深部皮下注射给药,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时为血管内途径给药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为成人用药,禁止肌肉内注射。每毫升注射液含10000AxaIU,相当于100mg低分子肝素钠。每毫克(0.01ml)低分子肝素钠约等于100AxaIU。皮下用药须知:在注射之前不需排出注射器内的气泡。预装药液注射器可供直接使用。应于患者平躺后进行注射。应于左右腹壁的前外侧或后外侧皮下组织内交替给药。注射时针头应垂直刺入皮肤而不应成角度,在整个注射过程中,用拇指和食指将皮肤捏起,并将针头全部扎入皮肤皱折内注射。应严格遵循推荐剂量或遵医嘱。在外科患者中,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当患者有中度血栓形成危险时(如腹部手术),克赛推荐剂量为2000AxaIU(0.2ml)或4000AxaIU(0.4ml)每日一次皮下注射。在普外手术中,应于术前2小时给予第一次皮下注射,当患者有高度血栓形成倾向时(如矫形外科手术),依诺肝素钠注射液推荐剂量为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每日一次皮下注射4000AxaIU(0.4ml)。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及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时,应特别注意给药间隔,见特殊警告。低分子肝素治疗一般应持续7至10天。某些患者适合更长的治疗周期,若患者有静脉栓塞倾向,应延长治疗至静脉血栓栓塞危险消除且患者不需卧床为止。在矫形外科手术中,连续3周每日一次给药4000AxaIU是有益的。在内科治疗患者中,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低分子肝素钠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皮下给药4000AxaIU(0.4ml)。低分子肝素钠治疗最短应为6天直至患者不需卧床为止,最长为14天。治疗伴有或不伴有肺栓塞的深静脉血栓低分子肝素钠可用于皮下每日一次注射150AxaIU/kg或每日两次100AxaIU/kg。当患者合并栓塞性疾病时,推荐每日两次给药100AxaIU/kg。低分子肝素钠治疗一般为10天。应在适当时开始口服抗凝剂治疗,并应持续低分子肝素钠治疗直至达到抗凝治疗效果(INR:2至3)。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梗: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钠推荐剂量为每次100AxaIU/kg,每12小时给药一次,应与阿司匹林同用(每日一次口服100至325mg)。在以上患者中推荐疗程最小为2天,至临床症状稳定。一般疗程为2至8天。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推荐剂量为100AxaIU/kg。对于有高度出血倾向的血液透析患者,应减量至双侧血管通路给予低分子肝素50AxaIU/kg或单侧血管通路给予75AxaIU/kg。应于血液透析开始时,在动脉血管通路给予低分子肝素钠。上述剂量药物的作用时间一般为4小时。然而,当出现纤维蛋白环时,应再给予50至100AxaIU/kg的剂量。
【不良反应】与其它药物相同,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影响凝血的药物(见注意事项),腹膜后及颅内出血,某些情况是致命的。出现此种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师。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极少报导注射部位出现坚硬炎性结节,几天后缓解不需停止治疗。除非注射部位引起皮肤坏疽(包括不可逆的皮肤损伤)。以上现象通常先出现紫瘢(皮肤小范围出血)或红斑(红色炎性皮疹),渗出及疼痛。应停止治疗。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尽管极少出现,也可发生皮肤(疱疹)或全身过敏现象。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在极少病例中,发生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伴有血栓形成(静脉中有凝块)。在一些病例中,血栓伴有器官梗死(组织缺氧坏死)或肢体缺血(供血不足)。应立即通知医师。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转氨酶),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时。使用低分子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的报导(见:特别警告)。当出现任何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禁忌】下列情况禁用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对肝素及低分子肝素过敏;严重的凝血障碍;有低分子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与其它药物共用(见:药物相互作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注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时应严密监控,无论因何适应症使用或使用何种剂量,都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测。建议在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并在治疗中进行常规计数监测。如果血小板计数显著下降,(低于原值的30_50%),应停用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在下述情况中应小心使用:止血障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消化道溃疡史,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史,近期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近期接受神经或眼科手术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见特别警告一节)。在老年患者特别是>80岁的患者,未发现预防剂量的低分子肝素钠引起出血事件增加,而治疗剂量时则可引起出血并发症。建议密切观察。肾功能不全患者: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用低分子肝素钠的暴露量增加导致出血危险性增大,所以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用药剂量,推荐剂量:预防:每日一次2000AxaIU;治疗剂量:每日一次100AxaIU/kg。中度及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建议治疗时严密监测。肝功能不全患者:应给予特别注意。低体重患者(女性<45kg,男性<57kg)应用预防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时的暴露量增加,导致出血危险性增大,应严密监测。在所有病例中,都应严格遵守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为了避免药物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须将正在使用的药物明告医师或药师。不推荐联合使用下述药物(合用可增加出血倾向):用于解热镇痛剂量的乙酰水杨酸(及其衍生物),非甾类抗炎药(全身用药),噻氯匹啶,右旋糖酐40(肠道外使用)。当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与下列药物共同使用时应注意:口服抗凝剂,溶栓剂,用于抗血小板凝集剂量的乙酰水杨酸(用于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梗),糖皮质激素(全身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克赛可通过胎盘屏障的证据,妊娠期妇女仅在医师认为确实需要时才可使用。哺乳期妇女接受克赛治疗时应停止哺乳。
【老年患者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减弱,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的清除半衰期略延长。只要肾功能仍在正常范围之内(如轻度减弱),预防性用药时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或每日用药次数。
【儿童用药】不推荐应用于儿童。
【药理毒理】本品为具有高抗Ⅹa(100I.U./mg)活性和较低抗Ⅱa或抗凝血酶(28I.U./mg左右)活性的低分子肝素。在不同适应症所需的剂量下,本品并不延长出血时间。在预防剂量时,本品对APTT没有明显改变。既不影响血小板聚集,也不影响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
【药物过量】大剂量皮下注射本品可导致出血症状。缓慢静脉注射鱼精蛋白可中和以上症状。(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mg本品产生的抗凝作用)。应告知医生用药情况以防过量和毒性反应。
【药代动力学】药代动力学的参数源于对血浆中抗Ⅹa因子活性的研究。生物利用度:皮下注射本品可迅速并完全被吸收,本品的生物利用度接近95%。分布:皮下注射本品3小时之后达最大血药浓度,抗Ⅹa活性存在于血管内。生物转化: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消除:使用4000AxaIU(0.4ml)本品时其抗Ⅹa因子活性的半衰期约为4.4小时。使用6000AxaIU(0.6ml)或8000AxaIU(0.8ml)本品时约为4小时。在老年患者中消除半衰期略延长。排泄:本品经尿排出。
【贮藏】低于25℃储存,用时开封。按处方药要求运输。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484
【生产厂家】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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