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基本信息
| 药品名称: | 善为 |
| 通用名: | 屈昔多巴胶囊 |
| 医保类型: | 医保乙类 |
| 规格: | 100mg*20粒 |
| 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价格: | 216.00 元 / 盒 |
| 会员价: | 210.00 元 / 盒 |
药品详细信息
善为 屈昔多巴胶囊 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屈昔多巴胶囊
商品名称:善为
英文名称:Droxidopa Capsules
汉语拼音:Quxiduoba Jiao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屈昔多巴。 化学名称:L-(2S,3R)-2 – 氨基 – 3 – 羟基 – 3-(3,4 – 二羟基苯基)- 丙酸 分子式:C₉H₁₁NO₅ 分子量:213.19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规格】 100mg
【适应症】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
- 改善由 Shy-Drager 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
- 改善血液透析患者因为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用法用量】口服
- 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 成人:起始剂量 100mg,一日 1 次;每隔一天递增 100mg,至合适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 200mg,一日 3 次。可根据年龄、症状调整,每日总量不超过 900mg。
- Shy-Drager 综合征 / 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变的直立性低血压 成人:起始每日 200~300mg,分 2~3 次口服;间隔数天或 1 周增加 100mg。标准维持剂量 100~200mg,一日 3 次。按需调整,每日总量不超过 900mg。
- 血透患者直立性低血压导致头晕乏力 成人:血液透析前 30~60 分钟口服 200~400mg,按年龄症状减量,单次最大不超过 400mg。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升高眼压);
- 正在吸入含卤素麻醉剂(如氟烷)患者;
- 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异丙肾上腺素等)患者;
- 妊娠、准备妊娠妇女;
- 血透患者合并严重外周血管损伤(糖尿病坏疽,会加重症状)。
原则上禁用,必要使用需极度谨慎:可卡因滥用者、室性心动过速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及备孕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用药期间建议停止哺乳。动物实验提示药物可入乳汁,抑制胎儿生长。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缺少临床经验。
【老年用药】 老年人生理机能减退,需谨慎给药,防止过量。
【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
- 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0.1%):高热、意识紊乱、肌肉僵直、CK 升高等。若出现需停药;剂量调整或停药诱发者,先恢复前序剂量再逐步减量,并做降温、补液等支持治疗。
- 血液系统损害(<0.1%):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一旦发现异常,停药并对症处理。
其他不良反应
- 精神神经系统:幻觉;错觉、精神错乱、夜游、激越、不自主运动、焦虑、抑郁、感觉异常;头痛、头重、头昏、嗜睡、失眠等。
- 胃肠道: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痛、便秘、腹泻、流涎等。
- 心血管:血压升高,心悸、胸痛、心律失常,罕见心绞痛、肢端发冷、紫绀。
- 肝脏:AST、ALT、ALP、LDH 升高。
- 过敏:皮疹、瘙痒。
- 泌尿:尿频、尿失禁、尿潴留。
- 其他:水肿、倦怠、面部潮红、出汗、CK 升高等。
【注意事项】
- 慎用人群:高血压、动脉硬化、甲亢、严重肝肾功能损伤、心脏病、严重肺部疾病 / 哮喘、开角型青光眼、重度糖尿病血透患者。
- 用药从低剂量起步,逐步上调,监测反应;无需停用原有抗帕金森或升压药物。
- 不可过量,防止血压反应过度;血透患者仅透析前给药,透析后不要追加。
- 帕金森患者:仅 YahrⅢ 级、其他药物效果差,伴步态僵直 / 直立头晕才使用。
- 血透患者:用药 1 个月无明显效果,建议停药;需评估糖尿病血管并发症、血压血糖情况。
【药物相互作用】
禁止合用
- 卤素吸入麻醉剂(氟烷):可致心动过速、室颤
- 儿茶酚胺类制剂:诱发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合用需谨慎
-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丙咪嗪、阿米替林)、麦角胺、缩宫素等 → 血压异常升高
- α 受体阻滞剂、蛇根碱衍生物 → 本品药效减弱
- 左旋多巴、金刚烷胺 → 药效可能增强
- 吩噻嗪、丁酰苯类安定药 → 药效下降
【药理毒理】 屈昔多巴为去甲肾上腺素前体药物,本身无活性,在体内经 L – 芳香氨基酸脱羧酶代谢生成去甲肾上腺素,可透过血脑屏障,恢复脑内去甲肾上腺素水平,改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缓解直立性低血压、步态僵直、直立头晕等症状。
【药代动力学】 口服原形药物约 2 小时达血药峰值,半衰期约 1.5h,连续给药无体内蓄积;代谢产物去甲肾上腺素达峰时间稍晚。血透患者达峰时间会延长。药物主要经肾脏排泄。
【贮藏】密封保存
【有效期】24 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120005
【生产企业】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8号

所属分类:
新药特药
